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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二届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学生干部聘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04浏览量:208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学生干部在大学生社区建设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经学生个人申请、理论考试、竞聘演讲、综合考评、全校公示等选拔程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聘任孙静等44人为第十二届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学生干部,任期一年。名单公布如下:

主席团

主 席 孙 静(全面主持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工作,分管办公室、清风π小队、楼宇自律委员会)

副主席 王婧佳凝 (分管楼宇自律委员会一部、二部)

苏 响 (分管楼宇自律委员会三部、四部)

岳晨希 (分管网络媒体部、网络信息部)

李 妍 (分管活动组织部)

王新铭 (分管志愿服务队)

办公室

主 任 李亚轩 副主任 朱浩宇

网络媒体部

部 长 周家泓 副部长 赵亚男 刘铭扬

活动组织部

部 长 赵艺擎 副部长 苏梦阳

网络信息部

部 长 曹 涵 副部长 李 晶

志愿服务队

队 长 李兆国 副队长 武俞好

楼宇自律委员会

一部部长 杨瑶琦 (负责1#、2#、3#、7#楼)

二部部长 郎昀哲 (负责4#、5#、6#、青年公寓)

三部部长 李朋泽 (负责8#、10#、13#、14#、20#、21#楼)

四部部长 李文婷 (负责9#、11#、12#、15#、16#、17#、18#、19#楼)

1号楼楼长 王梦媛 2号楼楼长 李书新

3号楼楼长 刘嘉琪 4号楼楼长 梁炳栋

5号楼楼长 王 琨 6号楼楼长 苗书宾

7号楼楼长 张文杰 8号楼楼长 李承洋

9号楼楼长 孙崇毓 10号楼楼长 潘 硕

11号楼楼长 刘红冉 12号楼楼长 王沛文

13号楼楼长 薄建涛 14号楼楼长 孙以朔

15号楼楼长 张天亿 16号楼楼长 田李璐

17号楼楼长 李锦淑 18号楼楼长 高天慧

19号楼楼长 杜丹宁 20号楼楼长 李将博

21号楼楼长 陈有伟 青年公寓楼长 李文杰

青年公寓副楼长 白 璇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6日